关于拟停止部分中药配方颗粒产品挂网采购的公示
相关药品投标企业: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中心对已挂网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进行清理。部分中药配方颗粒产品因各种原因(详见公示内容)已无法进行医保报销结算或在辽宁销售。中心现将这部分产品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该部分产品将停止挂网采购。 一、公示内容 拟停止挂网采购的中药配方颗粒产品|(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 三、申诉受理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企业,需在公示期内(以寄出时间为准)邮寄申诉函(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注明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并逐页加盖鲜章。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801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保障部。 收件及咨询电话:024-23448115。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