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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HBYPJC-2025-04)》要求,经公示、申投诉等程序,现将中选结果予以公布(附件)。 企业在外省挂网(交易)价低于我省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如挂网药品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而不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该药品在我省挂网资格。 附表:符合挂网条件的中药配方颗粒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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