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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暑属工伤降温费属福利(法规透解)

  研究表明,气温条件超过一定的范围,在过冷或者过热的环境中,工伤的发生率都会增加。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一些法定职业病都已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劳动者患有职业病应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气温超过35℃的天气条件下,职工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为物理性中暑,即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通过认定后,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如其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按《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该职工的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病假工资等由单位支付。如企业未参加工伤保险,上述费用由企业承担。企业拒不支付,职工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暑期不在岗不能享受防暑降温费

 根据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劳动总局《关于清凉饮料问题的复函》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6-9003/2006/07/2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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