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事业单位员工7月1日起将上工伤险
北京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转发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今年7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其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所属行业在《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档次表”中对应行业类别的 ......
百拇医药网 http://www.100md.com/html/paper/1006-9003/2006/05/38.htm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215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