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肥胖对哮喘患儿规范化治疗后肺功能的影响。方法 120例哮喘患儿, 以体质量指数(BMI)≥28 kg/m2为界限, 将患儿分为肥胖组(62例)和正常体重组(58例)。两组患儿均进行规范化治疗比较两组治疗前后用力肺活量(FVC)、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用力呼气25%流速(PEF25)、用力呼气50%流速(PEF50)及1年后哮喘控制情况。结果 治疗前, 两组患儿的FVC、FEV1、PEF25水平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 正常体重组患儿的FVC、FEV1、PEF25、PEF50水平均高于肥胖组, 且FVC、FEV1增高幅度明显高于肥胖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第 1 2 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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