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有子女,要求同时绝育术者。
2.妊娠16~24周,其他引产方法不能奏效而又必需立即终止妊娠者。
3.妊娠期反复阴道出血,B超诊断中央性前置胎盘。
4.子宫壁有较大瘢痕(剖宫产史或子宫壁肌瘤剜除术)。
1.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
2.手术部位皮肤感染或严重皮肤疾病。
3.严重神经官能症。
4.术前24小时内体温两次37.5℃以上者。
剖宫取胎术术后护理:
1.积极抗感染治疗。
2.术后3~4天开始逐渐拔除阴道塞纱,拔除顺序是碘纺纱→凡士林纱→阴道胶管引流,分2~3天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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