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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所有耗材都能谈判,联动全国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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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   来源:江苏省医保局  阅读数:

联动全国最低价


3月31日,江苏省医保局发布《江苏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要求平台所有挂网耗材联动全国最低价。


根据《实施细则》,械企应在全国现省、市级挂网价中新的最低价执行20个工作日内向省平台申报价格信息;省医保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全国同类产品最低价联动,按相关规则调整挂网价。


械企若未及时申报、申报不实或有其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作暂停挂网等处理。

同时,对原“六大类”“五大类”集中采购已入围高值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通过省平台申报全国现省级(含自治区、直辖市)挂网价最低价,经省医保部门组织确认后按最低价挂网(含各设区市现挂网价中最低价),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


对未入围(含未参加)高值医用耗材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省平台申报相关资料,经省医保部门组织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按最低价挂网,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


申报资料包括全国15个省级挂网记录或省内10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记录等。


普通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耗材一样,也是取全国省市挂网价中的最低价。


原市级集中采购已入围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省平台申报全国现省、市级挂网价中最低价,经省医保部门组织确认后按最低价挂网,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


对于价格联动,不只省级层面,全国价格联动也即将到来。


早在2019年12月5日,国家医保局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583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建立全国价格共享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共享。


在另一份答复中,国家医保局同样表示,要建立全国医用耗材监控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数据共享,提高集中采购效率。


所有耗材都能谈判,医院拼单议价


除了联动全国最低价,《实施细则》还明确表示全面实施议价采购,省平台挂网耗材均可议价(联盟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除外)。


《实施细则》显示,医疗机构应与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省平台在挂网价下开展实质性议价。议定价格在省平台公开,供其他医疗机构参考。鼓励多个医疗机构拼单议价,探索进一步降低采购价。


其中医疗机构按省平台挂网价发起议价的,系统自动确认;按已有实际交易价与生产经营企业发起议价的,企业应予确认,5个工作日没有确认的,医疗机构提供交易记录后,省平台将进行价格联动。


此外还将对械企和医疗机构开展议价监管,价格过高将被预警。


《实施细则》要求,省平台对医疗机构采购耗材的品种、数量、价格等动态监测,重点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议价进行标识、监控。


平台将对处于红色区域内的议价进行预警,开展重点监控;对处于黄色区域内的议价进行提醒,促进进一步议价;对处于蓝色区域内的议价推荐参考,鼓励医疗机构在此区域内采购交易。


一年6次以上耗材谈判


《实施细则》还显示,继2019年两轮省级谈判后,将继续组成全省阳光采购联盟,按照“省级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结果共享”的方式,对高值医用耗材部分产品实施联盟带量采购、价格谈判或医保准入谈判。


根据现代快报消息,3月27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暨全省医保公共服务专项治理年部署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会议要求常态推进全省耗材联盟采购,全年开展6次以上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推进省平台与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采购、HIS系统联通,实现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在省平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采尽采。


同时《实施细则》显示,将建立联盟采购监测反馈机制,促进联盟采购成果落地。参与联盟采购或跟标扩围的医疗机构,采购周期内应严格履行合约,按约定的品种、数量、价格进行采购,不得进行二次议价。


优先选用中选产品,确保按时完成额定采购量;每月上报采购、使用信息,接受医保部门监督。


据了解,2019年江苏省共完成两次省级联盟谈判。


根据南京日报消息,2019年7月31日,江苏省首次耗材联盟谈判结果公布,本联盟包括江苏省55家三级公立医院。


此次联盟采购谈判的品种为雷帕霉素及其衍生物支架和双腔起搏器。支架按单个品种谈判,中选品种平均降幅51.01%,最高降幅66.07%;起搏器按生产企业谈判,中选企业涉及品种平均降幅15.86%,最高降幅38.13%。


2019年9月29日,江苏省完成第二次耗材联盟谈判,本次联盟包括107家三级公立医院,是第一次的近两倍。


谈判品种涉及眼科人工晶体、血管介入球囊、骨科人工髋关节等3大类300多个型号。


其中血管介入球囊类平均降幅为74.37%,最大降幅为81.05%;骨科人工髋关节类平均降幅为47.20%,最大降幅为76.70%;眼科人工晶体类平均降幅为26.89%,最大降幅38%。




编辑:R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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