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银成长、交银稳健根据销售地区不同分为A类、H类份额,其中A类仅对中国大陆地区销售,H类仅对中国香港地区销售。了解H类份额信息详情请点击交银施罗德(香港)网站
3.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司将对除货币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注:
1.债券基金根据销售费用收取方式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C类。A类相当于前端收费模式;B类相当于后端收费模式;投资C类份额无需在认/申购、赎回支付手续费(持有期7日以内除外),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司将对除货币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外的开放式基金,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注:
1.治理ETF必须通过上海证券账户于场内进行买卖;交银深证300价值ETF、交银新能源A、交银新能源B、E金融A、E金融B,必须通过深圳证券账户于场内进行买卖。
2.自2017年5月1日起,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在券商申请开通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的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人工服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45 - 12:00;下午13:00 -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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