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顶部
2023-09-19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 未分类 >

国家医保局:建立健全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环球医药网 > 医药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国家医保局:建立健全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2021/4/26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阅读数:

在国新办日前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国务院常务会此前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目前文件已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医保局将通过3年的时间来完成这项制度转轨。

改革的主要政策安排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一是建立普通门诊统筹,逐步将门诊里多发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这些费用原来基本是靠个人账户解决。二是加强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门诊保障,将费用高、治疗周期长的疾病门诊费用也逐步纳入门诊保障范围。对部分门特、慢病、大病的相关治疗,在门诊看,但是按住院的政策管理。三是参保人除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持医院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购药,符合规定的纳入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相应的定点零售药店也纳入这样的保障定点范围。


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是改革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仍然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将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因为个人不缴费,他们的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额度是按照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二是适当拓宽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三是健全完善个人账户使用管理办法。包括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健身、公共卫生等费用,同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的安全,保障参保权益。




编辑:Rae
上一篇:官方文件:推行一票制,经销商结款方式要变了
下一篇:84888家次被查处 零售药店需警惕5大行为
Copyright © 201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京ICP备06040839号-8  XML地图  模板巴巴
行业动态 | 生活保健 | 中医中药 | 美容天地

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