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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保育师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托育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厦门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的方案》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优化人口发展国家战略,切实加强托育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助力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高质量发展,以及根据示范项目的绩效指标要求,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拟近期组织开展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有关托育机构未持有保育师等级证书的从业人员。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一)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理论课程与线下实操课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二)内容:1.对学龄前儿童的认识;2.婴儿的生理及心理发展与健康;3.幼儿认知能力的发展;4.幼儿一日生活管理;5.婴幼儿膳食与营养;6.婴幼儿常见疾病预防与护理;7.婴幼儿意外伤害预防及护理;8.配合游戏及教育活动;9.日常消毒工作与体检。
 三、培训费用
 初级:840元;中级:1200元;高级:1800元。
 以上费用含教材费,不含技能等级认定费用。先缴费,等级考试通过后,上述培训费个人可向市财政申请全额补贴。
 四、报名截止时间
 11月8日。
 五、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由各单位集中统一报名,按报名截止时间向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保育师培训报名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m13021055@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 2026037。
 六、报名条件
 各等级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详见《各等级报考须知》(附件2)。
厦门市医学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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