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规范诊疗和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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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规范诊疗和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1-04 生效日期: 2012-01-04 发布部门: 山西省卫…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规范诊疗和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1-04 生效日期: 2012-01-04

发布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布文号: 晋卫办医政函[2012]1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厅管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规范诊疗和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25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省厅指定山西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承担我省脑卒中早期筛查和临床诊疗的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和开展工作情况。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脑卒中规范诊疗和医疗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略)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作者: [db: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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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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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1 生效日期: 2011-05-11 发布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5-11 生效日期: 2011-05-11

发布部门: 山西省卫生厅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晋卫办医管[2011]1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医疗机构:

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1〕62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符合《卫生部关于印发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243号)要求的三级甲等医院可以申请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需在2011年5月30日前向我厅医管处提出申请。

联 系 人:王 丹

联系电话:0351-3580501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略)

作者: [db: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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